法治日報訊 記者崔東凱 通訊員李艷波 姜光 近年來,黑龍江省伊春市金林區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生態保護與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新思路,以“河湖長+檢察長”河湖生態環境保護模式為依托,加大涉河湖領域公益保護案件辦理力度。該院成立河湖公益保護工作專班,積極深入轄區內龍泉湖水庫、湯旺河、大豐河等開展巡查工作,現場指導調查取證,建立多種機制,加強與水務、生態環境和公安部門等區河湖長機制成員單位溝通聯系協作,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管職責,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方式助力河湖生態保護。2020年以來開展巡河工作27次,涉河湖領域立案11件,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1件,督促行政機關清理河道內的農藥包裝廢棄物、清除違法堆放的水渣等固體廢物,拆除河道內違法建筑物,維護了河湖領域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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