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院子里堆著好多廢棄桶,味道也難聞,大家經過這里都要捂著鼻子。現在垃圾清理干凈了,空氣清新了。”近日,在河南省許昌市建安區某場院門口,面對前來回訪的建安區檢察院檢察官,村民們介紹起這段時間的變化。
2021年12月,建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在開展公益訴訟線索摸排時,發現轄區內某場院附近氣味刺鼻,嚴重影響了周邊空氣質量。檢察官立即通報相關部門展開調查,查獲150余噸生產廢料及化工廢料。
經查,2021年6月至案發,郭某、申某在沒有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租賃了兩處場院,低價收集、處置危險廢物。河南某公司副總經理齊某(另案處理)以每噸800元的處置價格將該公司160余噸生產廢料轉包給豆某,豆某又以每噸處置費150元的價格將這批生產廢料轉包給了郭某和申某。郭某、申某明知是危險廢物,仍非法操作,將生產廢料倒入沉淀池中提取沉淀物,又將沉淀物摻雜到其他垃圾中送往垃圾發電廠焚燒,并將廢水直接傾倒入水井,造成土壤、地下水、空氣污染。2022年1月10日,建安區檢察院依法對郭某、申某、豆某批準逮捕。
“郭某等3人的行為導致了污染結果的發生,且郭某、申某所租賃的場院內尚有近500噸危險廢物未得到妥善處置,持續威脅區域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3人應依法承擔清除污染、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建安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相關辦案人員介紹,2022年6月10日,該院依法對3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年7月12日,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郭某、申某、豆某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各并處罰金2萬元,3人共同承擔危險廢物處置費132萬余元。
郭某等3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對涉嫌污染環境罪的河南某公司(另案處理)的處置成為關注的焦點。在辦案中,該院聯合公安、環保部門,經過認真審查案件,發現該案的污染源是河南某公司的生產廢料,這原本是一批可回收的工廠廢料,卻因遭遇極端暴雨天氣后變成了危險廢物。該公司副總經理齊某作為分管業務的負責人,出于減輕公司負擔、降低成本費用的考慮,將生產廢料低價轉包給了豆某處置,從而對環境造成污染。在審查中,該公司全程積極配合且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表示愿意支出130萬元用于該案危險廢物的處置。目前,涉案的危險廢物已被處理。(劉立新 楊銀明)
編輯: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