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再生資源回收市場進行整頓后,大家都能合法經營,這對我們來說是好事。”近日,甘肅省環縣檢察院檢察官就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回訪時,一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這樣說。
2023年12月,環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辦理劉某盜竊案時,發現劉某將盜來的摩托車出售給了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黃某。黃某以低于市場價格收購被盜摩托車后,將摩托車切割為金屬廢品出售,導致案發后被盜車輛無法追回。
據黃某供述,其經營的廢品收購站是從別人手里轉來的,營業執照上的經營人不是黃某,且他在收購被盜摩托車時沒有如實登記。
檢察官發現,這種情況并非個例,多起盜竊案中都存在違法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的行為。“相關主體未依法向公安機關備案登記,導致行政管理部門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底數不清,管理困難。”經過走訪調查,辦案檢察官了解到,按照規定,回收再生資源時應當對物品的名稱、數量、新舊程度以及出售人的基本情況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雖然每個收購點都有生產性廢舊金屬登記簿,但經營者卻并未如實登記,或登記內容不全面、不規范,甚至存在發現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未按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情形。
于是,該院決定對此立案調查。
今年3月,環縣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建立并實行定期檢查整治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從業人員的法治教育和業務培訓。
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對全縣從事廢舊金屬收購企業和個體經營者進行拉網式排查,并開展檢查29次,責令6家違法企業限期整改,舉辦從業人員法治教育培訓9場,同時配套建立了從業人員入職培訓、定期檢查整治和行業黑名單制度等綜合治理機制。(南茂林 高倩)
編輯: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