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法護未來”專家談⑧
鄭寧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普及,互聯網對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社會化的影響持續加強,網絡成為形塑青少年思維觀念、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的重要場域。根據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聯合發布的《2021 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數據顯示,2021 年我國未成年人網民數量達到1.91億人,互聯網普及率達 96.8%。
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的同時,未成年人也主要面臨著四大網絡風險。
1.網絡不良信息風險。網絡信息發布主體眾多,良莠不齊,難免會存在一些淫穢色情、暴力、恐怖的不良信息,而監管具有滯后性,難以及時甄別和刪除這些信息。未成年人好奇心和模仿能力極強,不良信息大多包含獵奇、刺激的內容,容易對未成年人的三觀產生不良影響,甚至引導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隱私權和個人信息被侵犯的風險。隨著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行為的增加,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等個人信息都更容易被采集利用。此外,一些家長風險意識薄弱,日常在社交平臺“曬娃”行為,也會在無形中加劇未成年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
3. 網絡成癮風險。未成年人網絡成癮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由于學習壓力較大、缺乏家長的關愛等原因,未成年人容易到虛擬世界尋求認同和安慰。據《2021 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數據顯示,未成年網民工作日平均每天上網時長在 2 小時以上的為 8.7%,節假日平均上網時長在 5 小時以上的為9.9%。網絡成癮不僅損害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影響學業和正常生活,而且會導致心理問題。
4.網絡欺凌風險。網絡欺凌是利用數字技術進行的欺凌。它可以在社交媒體、即時通訊平臺、游戲平臺和手機上進行。它是一種反復的行為,旨在嚇唬、激怒或羞辱那些被攻擊的人。《2021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21年未成年網民在網上遭到諷刺或謾罵的比例為16.6%。 網絡欺凌具有侵害主體隱蔽、傳播范圍廣,危害后果大的特點,會使受害者感到憤怒和社交焦慮,學業受到影響,出現心理問題,并可能導致他們成為網絡欺凌者或持續成為受害者,甚至產生自殺意念或采取自殺行為。
要預防和化解未成年人網絡風險,需要構建政府、平臺、行業協會、學校、家長等多方協同的共治機制。
政府應發揮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的主導作用,盡快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網絡保護內容進行細化,同時加強執法隊伍的能力建設,通過技術手段健全常態化的監督機制,加大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執法力度。
互聯網平臺應該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發揮自己在流量和算法的雙重優勢,切實通過技術手段細化治理,實現平臺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的有機統一。
行業協會作為政府和企業溝通的橋梁,應該及時出臺并與時俱進地更新行業自律規范,加強對從業人員相關法規政策和倫理的培訓,切實發揮行業信用懲戒機制的功能。
家長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政府、社會和學校應當形成合力,加強對家長的網絡素養教育,幫助家長培養孩子安全用網習慣。
學校對于青少年“三觀”的塑造影響重大,中小學應當開設網絡素養必修課,幫助孩子正確對待網絡,不受不良信息的誤導,防止沉迷網絡不能自拔。
(作者系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法學博士)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