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穎
10月8日,記者從全國調解工作會議上獲悉,2022年,全國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494萬件(含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調解成功675萬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消除在萌芽,有力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
司法部制定《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各地不斷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普遍出臺加強訴調、警調、訪調等銜接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有的地方開辦電視調解欄目、研發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調解服務。
近年來,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水平得到顯著提升,村(社區)、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全覆蓋建設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醫療、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物業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不斷規范,基本形成覆蓋城鄉和重點領域、重點單位的調解組織網絡。目前,人民調解委員會發展到69.3萬個。不少退休法官受聘擔任調解員,為訴前矛盾化解貢獻力量。在大多數縣級以上行政區域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建立律師調解工作室(中心)1.3萬個。
各地深入落實《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調解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現有人民調解員317.6萬人,其中專職人民調解員41.2萬人。
會議指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調解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調解工作制度機制,大力加強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持續加強調解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深化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各類調解銜接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
編輯: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