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穎
記者10月13日從司法部獲悉,截至2023年7月,全國2890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開展了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共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中心)1.3萬個,初步形成了覆蓋全國的律師調解組織網絡,各地律師調解名冊中共有律師事務所11800多家,律師調解員6萬多名。
律師調解是指律師、依法成立的律師調解工作室或者律師調解中心作為中立第三方主持調解,協助糾紛各方當事人通過自愿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的活動。
2017年11月,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北京等11個省(市)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2018年12月,兩部門又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自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以來,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地完善制度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強化工作保障,推動試點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據了解,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會同人民法院共同推動在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及具備條件的人民法庭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在律師協會設立律師調解中心,在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和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各地研究制定管理辦法,規定承辦律師調解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資質條件,明確律師調解工作規程,實行調解員利益沖突回避等制度,確保調解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對于調解成功的,由律師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相關規定申請司法確認或者申請支付令;調解不成功的,終止調解程序,引導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依法解決爭議。
各地在試點工作中把律師調解融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統籌謀劃部署,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律師調解工作模式,積極發展“互聯網+律師調解”“云端”律師調解,積極探索在醫療糾紛、建筑工程、知識產權、金融證券等行業專業領域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擴大調解工作覆蓋面,提高調解工作效率。
據統計,自試點以來,各地區律師調解案件總數達到96萬余件,達成調解協議45萬余件,一大批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依法治理和維護公平正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李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