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網特約評論員 李賢霆
60年來,“楓橋經驗”是如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2004年2月8日,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在《法制日報》(現名《法治日報》)發表題為《創新“楓橋經驗”維護社會穩定》的署名文章,文章中強調,“必須最大限度地發揮‘楓橋經驗’在協調經濟社會關系、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有效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這揭示了“楓橋經驗”能夠不斷迭代升級的重要理念——預防為先。
“楓橋經驗”始終堅持樹立預防在先的治理理念。古人說:“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之于無事之前。”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社會治理,與中醫的治療理念有異曲同工之妙: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從改革開放初期的“打、防、教、管”為一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經驗,到上世紀90年的“四前”工作機制、21世紀初的“四先四早”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再到延續至今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楓橋經驗”一直把對社會矛盾糾紛的預測預警、感知發現放在首位,把社會治理的著眼點放在前置防線、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處置,提高預測預警預防能力,最大限度把各類風險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楓橋經驗”不斷建立健全預防在先的工作機制。“風起于青萍之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直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頑瘴痼疾。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看,只有把防范矛盾糾紛的產生、演變和激化放在“第一優先級”,才能實現經濟快速發展與社會平穩有序之間“最優解”。“楓橋經驗”對癥下藥,不斷建立健全預防在先的工作機制,推動自身的迭代升級。“四前”工作機制中強調“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為此浙江縣級以上單位每月、鄉鎮街道每半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形勢分析會,全方位搜集掌握矛盾糾紛苗頭,增強疏導化解矛盾糾紛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四先四早”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依托“平安楓橋”建設,通過抓基層、打基礎,首創鄉鎮綜治工作中心,不斷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近年來,浙江紹興公安部門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堅持主動警務,聚焦“十防”工作,建立“四三二一”風險閉環管控大平安機制,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調處在現場、解決在始發、吸附在當地,實現矛盾不上交。
新時代“楓橋經驗”更加突出構建預防在先的科技支撐。人力和科技相統一,是“楓橋經驗”發展到今天最鮮明的特色之一。近年來,全國各地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過程中,把黨的優良傳統和新技術新手段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基層治理的方式、手段,著力構建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讓治理更智能、更高效。在“楓橋經驗”的誕生地——浙江紹興,“數智楓橋”應用正式上線運行并在諸暨市率先推廣使用,通過數智楓橋駕駛艙實現對轄區矛盾糾紛的全量掌控、對調解資源的全面整合調度并進行實時追蹤,六百多萬條社會治理數據在“一張圖”上匯總、歸集,矛盾分析、風險預警等多個應用高速運轉,……通過信息系統建設數字賦能,不斷推進基層社會矛盾風險治理向“智治”的轉變升級。奮力奔跑的科技正在為新時代“楓橋經驗”插上充滿想象的翅膀,跳動不居的數字正在為“中國之治”延展看不見的邊界,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持續提升未來可期,中國社會基層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未完待續……
編輯: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