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紹林,中共黨員,按板鎮杏城村村委委員、老城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老城村民小組小組長、“法律明白人”。自2009年成立老城小組黨支部以來,黨支部書記均由楊紹林擔任,1991入黨并到小組任職,32年的努力與付出,讓他在黨員、群眾中形成了號召力,在老城豎起了黨員的一面旗幟,做到了“說話有人聽、干事有人跟”。
成為“法律明白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有、愿、能。“有”即有良好的道德品質、法治素養;“愿”即愿意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發揮示范帶頭作用;“能”即有能力引領帶動身邊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楊紹林就是這樣的人。他帶頭學習宣傳法律知識,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身邊群眾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為法治建設貢獻了自己應有的力量。
氛圍營造出實招,普法知識“入眼里”。作為老城村民小組小組長,在老城組民族團結示范項目實施建設中,楊紹林帶領黨員和全組群眾,投工投勞參加項目建設。在他的帶領下,老城小組群眾積極參與,只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便完成了老城美麗家園建設。小組將老一輩們口口相傳老城各時期各民族歷史,把法治文化、“禮、孝”等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用彩繪的方式在房屋墻體和文化長廊進行展示,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群眾在日常生活中邊看邊學,日漸根植于心。作為小組活動場所的管理員,村民小組圖書閱覽室長期開放,以便農忙之余,供廣大黨員群眾到此學習,書籍含法律法規、法律常識、案例等內容,種類繁多,為群眾學習法律法規知識提供了平臺,同時邀請專家、學者現場講授,群眾相互學習、交流心得、形成了良好的氛圍。
善于擔當躬為民,法治之音“傳耳里”。在日常的工作中,他牢記職責,積極引導群眾遵紀守法,緊跟群眾實際需求進行普法宣傳。每年麥收、秋收是焚燒秸稈高發時段,通過召開群眾會議、掛條幅、寫標語等方式宣傳播發縱火危害,從意識形態上建立焚燒秸稈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從而引導群眾不為不敢為。在平時,緊扣群眾關心關注的民生熱點問題,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單,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老城組小組長,哪家有幾口人,哪些人長期外出務工、哪家有在校生等等,對組內的人員情況他都一清二楚。結合各戶實際情況,他入戶進行針對性的普法,引導群眾學習法律,運用法律,不斷增強群眾自覺踐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作為老城黨支部的支部書記,楊紹林組織黨員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用好微信公眾號、學習強國APP、黨員微信群,全面加強對黨員的教育培訓,采取“三會一課”“支部主題黨日”“萬名黨員進黨校”等形式,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學習培訓。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時,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他帶領老城黨支部黨員響應號召沖鋒在前,沖在一線、干在實處,挨家挨戶派傳單,宣傳防疫知識,通過“以案釋法”等方式,及時普法。結合組情民意,組織老城組制定了村規民約,在群眾中之間口口相傳,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讓群眾自覺踐行法治,爭做守法公民。
強基固本是關鍵,重點法規“記腦里”。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創新為民服務的思路舉措,切實提升法治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國家根據形式的需要和事態的變化頒布的重要的國家基本法,認真學習好里面的內容十分重要,作為“法律明白人”,他積極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重點學習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繼承等內容章節,并且運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真心實意地將群眾的利益落到實處,化解群眾矛盾糾紛,做好維護群眾幸福生活的貼心人,讓群眾放心來,暖心走。
群眾之事無小事,群眾訴求“放心里”。群眾的事無小事,無論什么時候,群眾找楊紹林反映問題,他都會盡心盡意地去幫助解決。他帶領黨員全面開展“有事找我”主題活動,主動亮明身份,向群眾理直氣壯地宣傳有事找我。每次他都細心聽取群眾的訴求內容,并做好記錄。群眾有所求,合情合理合法的訴求,他就是群眾的第一申訴人,去幫助他們利用法律的武器去爭取合法的權益。作為村、組干部、網格員,群眾反映的問題,反映的意愿,涉及民生民意的,他都會給出答復。他經常說“群眾來詢問,肯定是需要答復的,如果沒有答復群眾肯定是不滿意的”。直面群眾的期望與訴求,當好明白人,做好申訴人,他不僅有為群眾辦實事的激情,還有勇于擔當、善于做事的責任。(按板司法所 曾興林)
編輯: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