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馬 超
□ 《法制與新聞》見習記者 王澤宇
山西省陽泉市礦區,地處山城陽泉西側,城郊接合、礦居交融、人口密度大、工礦企業多。近年來,陽泉市礦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逐年攀升,糾紛類型呈現多元化、復雜化特點,案件審理難度增大。
陽泉市礦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檀彥明介紹說,勞動爭議案件,看似有50個人來起訴,實際背后可能有更多潛在的涉案群體,這樣的群體性案件,一旦處理不及時、不理想就可能會使得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
針對這一現象,陽泉市礦區人民法院建立起“五級預警”+“五方聯動”+“五級調解”的勞動爭議預防預警處置機制,形成分級負責、協調聯動、問題共治、信息共享、有效運轉的常態化工作格局。
“五級預警”,是指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及時進行梳理歸類,根據矛盾程度分別設置綠、藍、黃、橙、紅五色風險等級。 “五方聯動”,是指法院、仲裁委、企業工會、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企業基層調解組織(或企業法務)五方參與調解。
“五級調解”,是指對明顯輕微的“綠色”風險勞動爭議糾紛由設在企業隊組、井區的基層調解組織進行解釋勸導,積極化解;對于訴求堅決、矛盾較尖銳的一般風險的“藍色”預警勞動爭議,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協同信訪、法務部門聯合化解;對于涉及群體性糾紛等較大風險的“黃色”預警勞動爭議糾紛,企業工會要參與并協同各部門進行調解;對于群體性并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橙色”勞動爭議糾紛,企業可邀請仲裁委、法院參與進行調解指導工作,與企業共同研究處置方案;對于因勞動關系矛盾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按照“紅色”風險預警處理,五方信息聯通,企業及時報告上級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同時積極引導職工依法依規走調解、仲裁等程序。
與此同時,陽泉市礦區人民法院還針對轄區內企業眾多的特點,運用網格化工作模式,創新設置了企業“勞動專員”。 據陽泉市礦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裴元釗介紹,陽泉市礦區人民法院專門申請設立了“勞動法庭”,在法庭設立勞動爭議解紛辦公室,由企業派一名“勞動總專員”長駐辦公,負責協調本企業勞動爭議案件的各方解紛力量并與法院的工作進行對接。
同時,在企業內部形成礦、井區車間、隊組之間三級聯動的立體網格化勞動爭議解紛體系,每個井區車間、隊組都要選出一名協調能力強的骨干擔任本井區車間、隊組的“勞動專員”,負責協調本單位內部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及與上一級“勞動專員”的協調工作。
裴元釗說,以某家近萬人企業為例,利用這樣的解紛模式,該企業的民商事案件已經從2018年48件下降至2021年全年只有2件,2022年為0件。
編輯: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