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時代新征程“楓橋經驗”新實踐
□ 本報見習記者 郭君怡
巴達爾胡,蒙古語譯為“興旺發達”。巴達爾胡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扎賚特旗中北部,下轄15個嘎查(村)。農村牧區的矛盾糾紛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征,噪聲擾民、相鄰地塊農藥誤噴、莊稼誤收、牛羊越界“溜茬”等各種矛盾時有發生。
巴達爾胡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伊六十一告訴《法治日報》記者,該鎮通過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對比排查的“四排”融合,以及一般問題聯動調、疑難問題專班調的“兩調”聯動模式,實現糾紛隱患早發現,不斷提升矛盾化解質效,探索出了一條適合農村牧區的多元解紛新路徑。
據了解,該鎮制定了網格員巡邏清單,成立了勸酒小分隊、心理疏導隊、治安巡邏隊和平安媽媽管護隊等群防群治力量,對鄰里糾紛問題及時介入化解。同時,該鎮還組建了45人的調解工作專家庫,隨時根據群眾需要開展調解。
針對疑難復雜矛盾,該鎮組建了由政法、信訪、行政執法等部門和法律顧問等專業人員構成的巡回調解專班,實行“一起糾紛、一班人馬、一套措施”的辦法,集中力量攻堅化解。
今年4月,轄區居民敖某反映,在他多年外出期間,鄰居陳某將他原來居住的土坯房夷為平地,還在他家的小菜園里蓋了磚瓦房;可陳某卻說蓋房的位置是按照村委會劃的房址。由于村委會幾次換屆后,人員變動較大,一時間敖某的問題陷入了僵局。
了解了敖某的訴求后,伊六十一立即召集相關負責人成立聯動聯調專班,通過“熟人、熟地、熟事”展開調查、進行調解。最終,陳某返還了敖某應有的土地,兩家人的矛盾得到了及時化解。
伊六十一認為,了解群眾的訴求后,就要用啟動快、調查快、處置快的實際行動體現對當事人的尊重,以真誠換真心,才能充分得到當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此外,按照“信息共享、問題共治”的思路,該鎮建立了鎮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月例會”制度,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以及執法單位、群團組織將“條”(即執法辦案中)上發現的糾紛隱患,通過月例會、微信群向“塊”(即嘎查)通報,同村鎮排查結果進行“經緯交叉、數據對比”,統籌匯聚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最大合力。
編輯:霍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