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醫藥法施行5年為中醫藥治理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推動制度體系完善 提供保護發展保障
“中醫藥法依法保障了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始終沿著法治軌道健康有序開展,為中醫藥治理體系建設奠定了扎實的基礎和堅強的保障。”近日,在國家衛生健康委舉行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中醫藥政策體系完善和服務能力提升有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余海洋說。
簡化中醫診所舉辦程序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醫藥法,距今已有5年時間。
“作為中醫藥領域第一部全局性法律,中醫藥法的出臺使中醫藥發展全方位步入了法治化軌道。”余海洋介紹說,中醫藥法對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這些年通過配套制度的制定實施,已基本形成較完善的制度體系,依法保障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始終沿著法治軌道健康有序開展,為中醫藥治理體系建設奠定了扎實基礎和堅強保障。
中醫診所能夠以較低成本彌補醫療條件的不足,方便服務基層患者,但舉辦中醫診所審批困難卻是長期制約中醫藥發展的突出問題之一。
中醫藥法第十四條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的,將診所的名稱、地址、診療范圍、人員配備情況等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中醫診所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簡化了舉辦中醫診所的程序,體現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深化改革精神,是符合中醫藥規律的一大創新制度舉措。”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副司長趙文華說,根據中醫藥法相關規定,2017年9月22日,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了《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舉辦中醫診所的,報擬舉辦診所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也頒布了《中醫診所基本標準》等相關文件,在醫療機構注冊聯網管理系統中增加中醫診所的備案模塊,實現備案管理的信息化操作,異地互聯互通和聯網管理,方便群眾申請和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受理。截至2022年6月,全國備案中醫診所共計28280個。
簡化舉辦程序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趙文華表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指導各地中醫藥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職責,將備案的中醫診所納入衛生健康監督工作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推進不良執業行為記錄制度,促進中醫類診所規范發展。
基層服務網絡逐步完善
中醫藥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增強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能力。
“近年來,受益于國家基層中醫藥政策支持,我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基礎條件明顯改善、服務能力有了極大提升。”北京市豐臺區蒲黃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劉宏對此深有體會,通過國家級、市(區)級名老中醫傳承工作室、名中醫身邊工程的推動,目前中心中醫團隊能力有了顯著提升,中醫類別醫師人數占全院醫師總數的50%,可以為轄區居民提供中醫內、外、婦、兒、針灸、推拿等多個領域的疾病診治和健康管理。
蒲黃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服務建設只是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發展的一個縮影。夯實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讓老百姓在家門口就能看上好中醫,一直是中醫藥發展的重中之重。
數據足以佐證,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3.63萬個中醫館,99%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98%的鄉鎮衛生院、90.6%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4.5%的村衛生室都具備了中醫藥的服務能力。
為不斷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綜合服務能力,2012年至2022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支持了3.67萬個中醫館建設。預計到2022年底,基本能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館全覆蓋。
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在縣域舉辦中醫類別醫療機構,支持名老中醫舉辦診所,保證社會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目前以縣級中醫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為主體,縣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為骨干,社會辦中醫院、中醫門診部、診所為補充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已逐步完善。
盡管如此,優質中醫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區域、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弱,仍是制約中醫藥分級診療推進的重要因素。趙文華表示,要通過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加強縣級中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提升基層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實現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
實行中醫西醫并重方針
中西醫結合,通過中西醫優勢互補來服務民眾健康是我國中醫藥發展的一大特色。
中醫藥法第三條明確提出,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并重的方針。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中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或者其他臨床科室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
中西醫并重是新時期我國衛生健康方針之一,也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顯著特征和獨特優勢。我國創新了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的意見》,明確在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完善中西醫結合相關制度。支持開展中西醫聯合診療,逐步建立中西醫多學科診療體系。同時,將中西醫結合工作成效納入醫院等級評審與績效考核。
為不斷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從2021級起,中醫藥課程列為本科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和畢業實習內容。允許攻讀中醫專業學位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生參加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考試和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并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要接受必要的中醫藥繼續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中醫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的積極作用也給健全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機制提供了寶貴經驗。趙文華表示,通過建立國家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庫,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不斷強化中醫藥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控理論技術方法和相關現代醫學技術培訓。
編輯:張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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