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填補青年領域專項立法空白健全青少年法律制度體系
加快推進黨的青年政策法治化進程
今年6月,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在45個城市啟動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試點。圖為江蘇省蘇州市地標建筑為青年發展型城市亮燈。
“2018年,我們開展了《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實施的調研。與幾年前相比,青年在就業、家庭等方面的需求更為迫切,亟須通過立法給予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廣東青年政治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林楠說,目前正在面向各類青年群體廣泛開展網絡問卷調查,并深入廣東4個地市、6個區縣開展實地調研。
與此同時,中國政法大學、上海社會科學院、江西師范大學、重慶市委黨校等研究機構的專家和團隊也啟動了青年發展專項立法的基礎性研究工作。
在近日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召開的青少年立法與政策協商座談會上,幾個研究團隊分別介紹了研究情況。來自立法機關、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及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青年學生代表等40余人參與了討論。與會專家結合研究成果提出,加快黨的青年政策法治化進程非常必要,目前從政策基礎、實踐基礎等方面來看,進一步健全完善青少年法律制度體系,填補青年領域專項立法空白,時機已較為成熟。
專家認為,應以維護青少年發展權益、促進青年成長發展作為專項立法的方向,結合青年成長發展過程中精神素養、教育、健康、就業、家庭、社會融入等方面的現實需求,強化法律倡導,凝聚各界共識,促進青年優先發展,使青年在新時代更好發展、更有作為。
青年成長需要立法引導
我國14歲至35歲青年人口數量約4億,占總人口的28.4%。青年是人生價值觀的形成和成熟期,青年思想政治引領和思想道德建設還缺乏國家法律引導和規范。
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專家委員會成員、上海社科院法學所所長姚建龍在研究時發現,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黨的青年政策法治化方面還有很大空間。我國具有善用法治手段貫徹黨的政策的經驗,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臺,都是將黨的政策法治化的體現。但這些立法主要體現在未成年人領域,青年群體沒有涵蓋到位。
青年是人生中身心逐漸成熟和精力最旺盛的階段,面臨各式各樣的壓力,需要積極引導和支持。
重慶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副教授蔣云飛認為,青年發展專項立法符合國際趨勢,將黨對青年政策主張上升為國家意志十分必要且可行,現有青年領域的立法分散于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一系列單行法律中,青年發展專項立法可作為借鑒,堅持促進型法的立法方向。
青年也是社會現象的易感群體,既充滿活力,又容易沖動,需要積極理性正面引導和依法規范。
江西師范大學地方法治研究所所長劉為勇認為,青年發展專項立法工作具有相當的必要性、緊迫性、可行性,立法要注重凸顯服務青年與奉獻青春兩大關鍵要素,與國家促進青年發展的戰略同向同行。
專家認為,通過青年發展專項立法,能夠有效引導青年崇德修身,自覺聽黨話、跟黨走,把個人發展融入到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斗的偉大進程中;有利于引導和規范全社會關心青年發展,關注青年身心健康,幫助和支持青年解決難題;有利于引導青年和青年組織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鞏固政治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青年發展需要立法賦能
截至7月底,林楠的團隊已回收問卷3.4萬多份,其中85.47%的年輕人認為推進青年專項立法比較必要或非常必要,有56.48%的年輕人認為青年優先發展理念要重點體現在為青年成長成才提供更多的機會,凸顯了青年群體對自身發展更加制度化、法治化保障的期望。
“在對問卷進行統計分析后發現,青年最希望就業、居住、身心健康、創新創業、婚戀交友、贍養老人等方面的政策能上升為法律。而且與2018年相比,這種需求更加迫切。”林楠說。
青年發展也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社會關切所在。近10年來,團中央共承辦議案、建議和提案1000余件,主要是圍繞促進青少年成長發展提出建議,也代表了青年群體對自身發展的呼吁和期盼。
在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副庭長厲莉看來,青年口頭語中的“躺平”“佛系”,這種自嘲所表達的是在面對工作、學習、生活壓力時的迷茫和困惑以及難以解決的無力感,“既要面臨企業推行的‘996’工作機制,又被要求建立正確的婚戀觀來承擔社會責任;既被要求在工作中具備團隊精神,又被要求在生活中多陪伴孩子、贍養老人……青年面對各種責任之間的沖突,很難做到統籌協調,就產生‘躺平’‘佛系’的想法”。
厲莉建議,通過國家立法為青年打造一個成長和發展的平臺,在青年的發展中幫助青年協調好工作與家庭、奉獻與成長的關系,防止對青年的過度消耗,更好地促進青年發展。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存在青年人口結構發生重大變化、青年就業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新的教育公平問題日益顯現、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出現“青年赤字”、青年政治和公共事務參與不足等問題。青年群體在一定程度上相對弱勢,已經逐漸成為各界共識。
對此,多位專家在參加座談會時建議,通過開展青年發展專項立法,督促各級各部門及時研究出臺更有針對性、實效性的政策,依法促進青年發展。
青年事務需要立法規范
近年來,《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縱深實施,取得豐富實踐成果。但不可否認的是,青年工作仍然有很大提升空間。
很多專家注意到,與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專項工作相比,不少部門和地方對“青年優先發展”認識還不到位,在涉及青年發展方面,有的政策泛化,有的將青年工作等同于人才工作或共青團工作。
林楠在調研時發現,地方對青年工作很重視,但大部分促進青年發展的內容是以項目化、活動化、碎片化的實踐為主,甚至是原有項目的重新再包裝,沒有上升到真正可復制、可提升的發展模式,而且青年和社會發展雙向奔赴的模式也沒有得到充分挖掘。
“與黨和國家的重視程度相比,一些地方和部門促進青年發展的力度仍較為薄弱,跨部門的協調確實有所缺乏。”林楠說。
專家認為,青年發展領域跨度大,涉及面廣,開展青年發展專項立法,有利于組織、協調、督促做好青年發展規劃實施,加強對青年發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規范指導。
青年領域立法時機成熟
青年成長需要立法引導,青年發展需要立法賦能,青年事務需要立法規范……推進青年專項立法,是一件較為緊迫的事情。
與會專家認為,開展青年專項立法在時機上已經較為成熟——我國第一個青年發展專項規劃《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縱深實施,支持青年發展的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國家、省、市、縣促進青年發展的協調機制全面建立,對解決青年急難愁盼問題有了實質性推動,具有中國特色的青年發展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已經初步形成,推動青年領域專項立法具備了良好的政策基礎和實踐基礎。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青婦室處長王陽認為,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青年工作,在具體推動上還是要進行頂層設計,在國家層面制定一些措施,然后才能更好地引導地方。當然,在推動國家立法過程中,地方也要探索立法工作,結合地方實際提出一些有益的經驗。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認為,在呼吁國家層面立法同時,可以推動地方立法先行先試,“不同地方的青年面臨的問題不同,地方可以結合實際率先探索,既能助推當地青年工作,也可以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經驗”。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地方開始推進青年群體立法工作。7月初,廣東省廣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廣州市青年創新創業促進條例(草案)》,聚焦青年、激發創新、鼓勵創業,為青年創新創業打造優質的制度環境。
據悉,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將積極推動青年發展專項立法基礎性研究,適時組織青年發展規劃部際聯席會議專題會議、青少年立法與政策協商座談會,從完善青少年立法體系全局層面,多角度、多層面開展實地調研、專題研討、學術交流,凝聚學界共識,發動青年參與,形成高質量的基礎性研究報告和法律建議稿,及時提交立法機關和有關方面,加快推進青年發展專項立法進程。
編輯:張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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