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出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守護歷史印記 讓老街區煥發新活力
法治日報記者 鄧君
近日,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這部承載著厚重文化使命的地方性法規,為廣東豐富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筑牢保護屏障,開啟了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城鄉建設融合發展的嶄新篇章。
健全責任體系
廣東,這片嶺南熱土,歷史文化遺產星羅棋布。截至2024年12月,廣東省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8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15個、名村25個、街區1片;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5個,歷史文化名鎮19個、名村57個、街區113片;歷史建筑4542處,數量位居全國前列。
從廣州永慶坊的騎樓街巷,到潮州牌坊街的古樸牌坊,再到汕頭小公園的獨特騎樓建筑群,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是嶺南文化的生動注腳,也是廣東發展的根脈所在。
然而,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進程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諸多挑戰。政府職責分工不夠清晰,導致保護工作協同性不足;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力度不夠,部分珍貴建筑在歲月侵蝕和不當開發中岌岌可危;基層保護意識不強,對歷史文化價值認識不夠深刻;文化傳承和活化利用手段單一,難以讓歷史文化資源融入現代生活。
為破解這些難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歷經多次論證和修改,最終出臺《條例》。這不僅是對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細化落實,更是結合廣東實際,將多年來歷史文化保護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制度,為提升保護管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堅實保障。
創新保護機制
《條例》圍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構建一套嚴密的制度體系,涵蓋從發現、保護到監管的全流程。
在資源挖掘與預保護方面,《條例》要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核查和調查評估。一旦發現具有保護價值的潛在對象,縣級保護主管部門及時報送,將其確定為預先保護對象,并書面通知相關權利人,告知保護措施。預先保護期為一年,其間參照相應保護對象管理要求,確保潛在歷史文化資源在正式認定前得到妥善保護。
明確保護責任人是落實保護工作的關鍵。《條例》根據不同保護對象,確定了相應的保護責任人。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責任人為城市、縣人民政府;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責任人為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的保護責任人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國有歷史建筑的管理單位為保護責任人,非國有歷史建筑則根據所有權、管理使用情況確定責任人。
保護責任人負責落實保護規劃和措施,城市、縣保護主管部門及時告知歷史建筑保護責任人具體責任,若發現隱患或破壞行為需及時報告。
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貫穿城市更新改造全過程。縣級人民政府開展城市更新改造前,必須組織開展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未完成評估的,不得征收、拆除區域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改變歷史環境要素,從源頭上防止歷史文化資源在城市建設中被破壞。
保護評估和巡查檢查制度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裝上“安全鎖”。城市、縣人民政府定期評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狀況,地級以上市、縣級保護主管部門定期評估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以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歷史建筑保護狀況,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綜合評估全省保護狀況,并指導整改問題。同時,建立巡查管理工作機制,地級以上市、縣級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依法開展執法檢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日常巡查,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助力城鄉更新
保護是為了更好地傳承與發展。《條例》在嚴格保護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歷史文化資源的活化利用路徑,讓歷史文化與現代生活緊密相連。
在保護利用規劃引領下,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編制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府據此制定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為歷史文化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提供藍圖。
分類推進保護利用工作,讓不同類型的歷史文化資源各展其長。對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政府完善供水、供電、通訊、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依托歷史文化資源發展特色產業,推動文化旅游、傳統工藝、傳統技藝加工制作等經營活動,促進文化與經濟融合發展。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采用微改造方式,改善整體風貌,增加公共開放空間,補足配套設施,培育文化創意等產業,讓老街區煥發新活力。
歷史建筑在保護責任人的維護修繕下,既保留原有外觀風貌和典型構件,又通過添加、更新設備設施適應現代生活。國有歷史建筑可出租合理利用,收益用于保護修繕和公共服務;鼓勵延續歷史建筑原有使用功能,支持開設博物館、方志館、傳統工藝作坊,開展文化旅游、研學考察等活動,讓歷史建筑成為文化傳承和交流的重要載體。
此外,《條例》還注重歷史文化保護的技術支撐和文化挖掘。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家庫和歷史建筑修繕設計、施工企業名錄,為保護利用提供專業技術指導;開展技術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建立歷史文化建筑修繕技藝傳承人和工匠培訓、評價機制,培養專業人才;加強歷史文化資源的搜集、整理、研究和保護,推動名鎮志、名村志編修,挖掘闡釋文化價值和精神內涵,提升保護利用數字化信息化水平,讓歷史文化資源在新時代綻放更加璀璨的光彩。
編輯: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