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治理·說
□ 陜西省鳳縣人民檢察院 張晨欣 王乙涵
履行好“四大檢察”職責,扎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檢察機關面臨的重大課題。近年來,陜西省鳳縣人民檢察院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擔當起“公共利益代表”的責任,為助力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貢獻檢察力量。本文結合基層檢察院工作路徑,就如何參與好新時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問題作一粗淺探索。
鳳縣檢察的探索路徑
強化法律監督,促進公正執法。通過辦理好一個個“小案”,檢察官以案說法,引領全社會的法治意識。同時在檢察環節落細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延伸辦案效果。用最小的司法投入獲得最佳效果,盡最大可能把工作做到極致,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
強化司法為民理念,維護民生民利。依托縣政協“潘永剛委員工作室”、12309檢察服務中心,構建“一站式”服務窗口,將“最多跑一次”的便民、利民司法理念落到實處。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和救助力度,切實幫助農民工欠薪等案件中家庭經濟十分困難,急需生活費或醫藥費等面臨生活困難的申請人解決生活中的困難,緩解燃眉之急。
強化多元協作,推動融合共治。建立“網格化+檢察監督”檢察工作體系,依托公益訴訟、未檢工作室,常態化為網格內群眾開展矛盾調處、法律援助、心理輔導、涉罪未成年人和社區矯正人員等重點人群幫扶觀護等工作。參與鳳縣“236”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強化訴源治理。
參與治理的困難與不足
檢察資源配置相對不均衡。從四大檢察職能角度來看,刑事檢察工作作為重心的特點較為突出,民事及行政公益訴訟力量較為薄弱。對于辦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缺乏挖掘力度,不能真正實現檢察機關的有效監督。
民眾社會參與度不夠。檢察宣傳形式較為粗放,一般集中在微信公眾號運營、微博平臺以及開通抖音賬號等渠道,發布的內容基本上都僅限于法律法規條款呈現這一層面,缺乏雙向互動交流,民眾認同度不高。
監督考核體系尚未健全。市域社會治理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均未構建完備、獨立的考核體系,其所涉及的單項工作量化指標一般都散落在不同的考核體系中。考核標準也不統一,無法進行橫向、縱向比較,也無法科學地監督、考核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推進共治共管的建議
協調推進“四大檢察”均衡發展。一是做強公益訴訟,對三大攻堅戰、疫情防控阻擊戰、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等民眾廣泛關注的領域加強監督,推動解決黨委政府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問題,提升監督的針對性。二是做精行政檢察工作。緊扣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城鄉建設管理、交通運輸管理等領域,依法全面監督。三是深化民事檢察推進。加大民事審判監督力度,深入推進生效裁判監督、審判程序監督,推進虛假訴訟監督、支持起訴、檢察建議落實跟蹤監督等專項活動,加強執行活動監督。
提升群眾參與度。一是充分發揮人民監督員作用,除了檢察開放日、公開聽證等活動外,對于社會熱點事件、法治問題可以邀請人民監督員進行會談,豐富人民監督員的監督方式。二是引入圓桌議事規則。檢察機關邀請各個社會團體代表就同一法治問題發表不同意見,理性會談,整理記錄,從會議中發現群眾關心的問題和提出工作中的可行性建議。
推進共治共管體系建設。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要求,組建專門講師隊伍,借助微信、微博等自媒體經常性開展宣教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群眾法治觀念。建立健全推進縣域社會治理監督考核體系,將平安建設、依法治縣、生態環境保護等縣域社會治理目標任務納入考核內容,科學評價各責任主體工作,倒逼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編輯: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