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曹天健
為全面提高濱州市領導干部法律素養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推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山東省濱州市日前出臺《濱州市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學法清單制度》)。
《學法清單制度》共四章21條內容,介紹了學法對象、學法內容、學法方式及指標要求,領導干部學法的考核評估等內容。具體體現在“五個明確”。
一是明確學法對象。主要包括全市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含市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駐濱高等院校領導班子成員);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
二是明確學法內容。領導干部學法內容包括共性清單和個性清單兩部分。共性學法清單內容主要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黨章和黨內法規、與服務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個性學法清單內容主要包括,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明確的應知應會法律法規目錄。個性學法清單占比不少于30%。
三是明確學法方式。領導干部應當按照集中學習和自主學習相結合、線上學習和線下學習相結合、理論學習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全面落實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
四是明確“四種”學法制度。 健全完善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認真落實會前集體學法和專題集體學法制度,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常委會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要把學法內容納入年度學習計劃,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6次。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檔案和日常學法制度,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制定領導干部學法工作的整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學習任務,年度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檔案,做到每人一檔。健全完善領導干部法治培訓制度,要把領導干部法治教育培訓納入當地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明確法治教育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縣級以上機關每年至少舉辦2次以上領導干部為重點對象、法治教育為專題的輔導講座。各級黨委、政府每年至少舉辦2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健全完善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實踐制度,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
五是明確考核評估機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落實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學法用法考試制度,各級紀委監委機關積極組織全市黨員領導干部參加德廉和黨風黨紀知識學習測試,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中共濱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市普法辦公室每年組織開展全市領導干部網上法律知識學習和考試。人大常委會任命的領導干部要按有關規定開展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崗位的領導干部要組織專門的法律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授予行政執法資格。健全完善學法用法激勵機制和通報制度,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落實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與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同時安排部署,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內容進行。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要把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納入法治濱州建設指標體系。
編輯: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