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治理體系正處于調整變革的關鍵時期,我國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這就客觀要求我們要在法治層面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站在人類法治和道義制高點上提出世界法治發展方案,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以更好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使全球治理體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數國家意愿和利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繼承和弘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治理規則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前提條件。我們要因應世界經濟增長新舊動能加速轉換、國際力量格局深刻調整的新形勢,推動變革全球治理體制中不公正不合理安排,增加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和發言權。推動各國在國際經濟合作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使全球治理更平衡地反映大多數國家意愿和利益。
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法治體系和國際秩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提高國際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確保國際規則有效遵守和實施,堅持民主、平等、正義,建設國際法治。在國際和外交場合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范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對外斗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推動各方在國際關系中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原則,用統一適用的規則來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各國都要依法行使權利,反對歪曲國際法和法治“雙標”,反對以任何名義侵害他國正當權益、破壞和平穩定的做法。
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形成公正合理的國際規則體系,為世界提供更多國際公共產品。當今世界法治發展正處于多元競爭、迭代更新的大變革時期,我們要改變片面強調與國際規則相接軌即“國際法國內化”的老觀念,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提升國際法治話語權,推動全球治理規則變革。推動建設國際經濟金融領域、新興領域的新機制新規則,推動建設和完善區域合作機制。聚焦全球環境污染、氣候變化、資源能源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知識產權保護、打擊恐怖主義、反腐敗、扶貧減災、太空開發利用、防范重大傳染性疾病等全球公共問題,開展法治專題研究,為世界法治發展提供凝聚中國智慧和中國價值的解決方案。
建立健全涉外法律工作體系,增強涉外法治的主體性和自主性,推進中國法域外適用也即“中國法國際化”體制機制建設。構建與大國地位相稱的涉外法律工作體系,是提高依法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利益的能力的迫切需要。完善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國家技術安全清單管理、不可靠實體清單等制度,提高應對境外安全風險能力和反制能力。圍繞共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建立完善域外法律查明、國際商事法庭和聯合仲裁機制。建立涉外工作法務制度,推動駐外使領館設立法務參贊、警務聯絡官,強化涉外法律服務,維護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國公民、法人在我國的正當權益。構建中國涉外法治的概念體系、話語體系、學術體系。
切實推進國際執法司法合作,加強多邊、雙邊法治對話。中國對國際司法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尊重和支持說公道話、作公正裁決的國際司法。深化司法領域的國際合作,完善我國司法協助體制機制,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推進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司法協助領域國際合作。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力度。積極參與執法安全國際合作,共同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販毒走私、跨國有組織犯罪。
大力培養涉外法治人才,全面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一個國家對外開放,也要推進人才的對外開放。隨著全球治理體系結構發生深刻變革,國際法治領導權競爭更為激烈,各國紛紛爭奪國際規則制定權、國際組織主導權、國際法律服務市場占有權。針對短板和弱項,我國要加快培養一批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和實務、具有極強的外語交涉能力,能夠在國際舞臺上掌握話語權,維護國家利益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推舉更多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特別是國際仲裁機構、國際司法機構任職,讓國際組織有更多中國面孔、中國聲音。
(作者:馮玉軍,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編輯:王晨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