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具有深刻的理論內涵和重要的實踐價值,對于發展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期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抓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和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對全面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要意義。
全面依法治國既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又要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法律規范、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黨內法規、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等方方面面。在理論上,需要提煉出一個符合依法治國建設規律、理論統領性強的概念。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這樣一個原創性的思想,既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規劃了切實可行的法治發展路線圖施工圖。有這樣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就能有效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大體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具體內容。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的法律規范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基礎。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必須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隨著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快速發展,催生了一系列新業態新模式,但相關法律制度沒有完全跟上。為此,必須加強信息技術領域立法,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填補空白、補強弱點,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必須注重法律規范體系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完整性。針對法律規定之間不一致、不協調、不適應問題,要及時組織清理。對某一領域有多部法律的,條件成熟時進行法典編纂。要進一步規范地方立法,確保法治統一。有立法權的地方應當緊密結合本地發展需要和實際,突出地方特色和針對性、實效性,創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既要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加快立法,為地方社會治理提供制度供給,同時要加強對地方立法的備案審查,防止地方立法“放水”。切實避免越權立法、重復立法、盲目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確保不與上位法相抵觸,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必須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要完善立法體制,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要豐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堅持立法和改革相銜接相促進,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強化價值引領,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立法的各個具體環節。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重點是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要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推行清單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率。要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推動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掌握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加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完善決策程序。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應當成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必須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要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民事訴訟制度體系,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加快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權力是一把雙刃劍,行使得好可以造福人民,行使不好就可能禍國殃民。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監督體制機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健全黨和國家的監督體系,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協調起來,形成監督合力,共同構建起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
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抓緊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規范立法、執法、司法機關權力行使,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法治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確保權力運行的合法性、正當性。
要推進對法治工作的全面監督。加強黨對法治監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法治監督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要建立健全立法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程序。發揮備案審查制度的作用,實現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強化行政復議的監督功能,加大對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等行為的追責力度,落實執法責任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是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的關鍵。要健全對法官、檢察官辦案的制約監督制度,加強司法權力運行監督管理,強化司法人員職業倫理,落實考核監督機制,完善司法人員的懲戒制度。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加強政治、組織、隊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重要支撐。法治保障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地位。黨的領導貫穿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要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要加強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重點打造一批思想政治素質過硬、業務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較高職業道德水準的法治工作隊伍,加強機構建設和經費支持,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和物質保障。要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推進法治建設的數據化、網絡化、智能化,全面建設“智慧法治”,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信息化保障。要改革不符合法治運行規律、不利于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體制機制保障。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社會保障。
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體系。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制定和修訂19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制度,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規范,構建起了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法治中國,要不斷完善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構建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體系。同時,要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努力形成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下一步,要抓好黨內法規實施,提高黨內法規的執行力,做到有規必執行、執規必嚴,確保黨內法規制度得到有效實施,使黨內法規真正落地。同時,要完善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提高黨內法規質量,完善清理工作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維護黨內法規體系統一性和權威性。
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歷史性成就表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符合我國國情、有效解決現實問題、得到人民的廣泛擁護,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體系。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不斷發展創新,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馬懷德,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編輯:王晨暉